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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建处(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更好地为学校基本建设服务,特制定各类会议制度。

  第二条  会议是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相关决定、部署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及重要议事手段。

  第三条  会议形式主要有联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现场会议等。

  第四条  各类会议由会议召集部门做好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第二章  联席会议

  第五条  为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由总指挥负责召集,基本成员为基建处、党校办、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适时参加。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 基本成员部门通报交流情况,为共同做好校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2. 研究校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阶段性工作原则和重点工作,研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操作规程,提出恰当建议,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第八条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总指挥同意随时召开。

  第九条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由基建处(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承担,即根据召集人的指示,负责联络各成员部门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分发有关文件等会议材料和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整理和通报会议纪要。

  第十条联席会议纪要经总指挥审阅后签发,作为管理部门决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对联席会议所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件负有责任。

  第三章  全体人员会议

  第十二条  全体人员会议由基建处负责人主持召开,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十三条  全体人员会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  全体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通报、布置、安排学校基本建设各项工作和有关事项,检查和评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  全体人员会议由工程及资料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四章  工程例会

  第十六条  工程例会由基建处负责人主持召开,计划科、规划科、工程及资料管理科、预算科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工程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工程例会主要总结、通报、布置近期工程进展情况及相关事宜,并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落实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工程例会由工程及资料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纪要,并报送总指挥。

  第五章  专题会议

  第二十条  专题会议是根据学校基本建设专题事项,由基建处(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科室召集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相关校外单位也可参加,具体参会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题会议根据具体事务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二条  专题会议由召集科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纪要,并报送总指挥。

  第六章  现场会议

  第二十三条  现场会议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具体通知。

  第二十四条  现场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五条  现场会议主要对学校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经费等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提交校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和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策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对学校决策事项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六条  现场会议由召集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纪要,并报送总指挥,分送参会各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中各类会议所决定的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基建处(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